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,严肃查处资质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,我厅将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核查时间及范围

核查时间:2019年10月份;

核查范围:2019年以来省厅委托实施的最低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。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要同步开展市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。

二、核查方式

对我厅委托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,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开展抽查,其中合肥市抽查比例不少于5%,其他各市抽查比例不少于10%。可实行网上或实地核查,我厅将根据各市核查结果,通过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重点核查。

三、核查内容

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,对抽查企业的人员指标进行核查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实施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压实工作责任,确保动态核查有序开展。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核查情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反馈表务必于2019年10月31日前函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。

(二)建立长效机制。自2019年11月起,我厅将每月抽查50家已取得省级权限内建筑业资质的企业,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,督促整改。各市要同步建立相应的资质动态核查长效机制,并将每月核查处理结果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。

附件: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反馈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9月27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反馈表.doc